2007年1月3日星期三

激心的賤人

被對面寢室的賤人激到怒火攻心....一整個就是想殺人!!!

msn nickname一度被我改成:怒火深深如何洩?請建議。
而狀態列是自己的答法:感性上想殺人,理性上想打人,這兩個行為的結果好像都不太好吧?
雖然真的很想……噢,這是人性嘛!

那到底發生什麼事呢?話說昨夜,陳亭亭來我房過夜,我們看了一陣電視,中間教官竟然查房,嚇傻了,幸好時間還早,就說她再等會兒她就會走人,教官就叮囑說不能留宿就算了……

又因為歷年都沒查房的印象,於是我當時第一反應是問:我們太吵了嗎?
已經進門的教官說:沒有啦,不吵,我們是在處理黑戶問題………
事情在亭亭的急才下解決,可是就是剛剛,我快要吃完我美好的晚餐之時,很久沒響的寢室電話響起來了!就接啊,電話那頭的女人說她是宿舍阿姨,然後就問些很古怪的問題:

你是6502室哦?你都很晚睡啊?很吵啊?昨天晚上有兩個同學打電話下來說你們吵到左右附近的寢室都睡不了啦!以後安靜點!不然就會上來記點了啦!聽到沒有?不要吵囉!(掛掉)

我好像只回答了第一個問題,然後就靜了,連嗯嗯唉唉什麼無意義發音都沒出聲,腦袋空了一下就在急速消化發生什麼事……

當然就找上昨夜的另一位主角:亭亭講啦!結論是找阿姨解釋,是對面的賤人做的賤事。

首先,我的房間位置堪稱一個完美:左邊是哄衣機,沒有寢室;右邊是樓梯,也沒有寢室,只有對面一個房間而已!能吵到誰?

第二,我們有人證,昨夜最吵的時候,我們在看電視的時候,教官進來時也說我們不吵,到夜裡我們都在讀書,聲音能比之前看電視聊天來得吵嗎?賤人。

根本就是誣告!!我生氣!!
一定是因為我們去買宵夜時在樓梯上遇到,而她之前就見過亭亭,肯定她不是我室友,才玩小孩子玩意去投訴,這個賤人真的很熱愛投訴、投訴、投訴!
賤人!!!!!賤啊!!!!咁多人死唔見佢死!

點解有人咁賤格架!?
我落樓時,阿姨已經放工,就同宿服會講,她之前就在宿服會打電話給我,我就跟宿服會人員講我房間的地理跟對面房的那〔兩個同學〕肯定就是投訴的人,是她們討厭我們才會這樣做……
宿服會的人就解釋這只是循例先警告,真的再有才會上去現場視察,真的很吵會記點而不會因為同學說說就會記下去……

=口=她們抓不到重點,記點這種小事誰理啊!我都最後一年了,明年的點數如何也影響不到我住宿權利了啊!我是氣她賤格誣告他人啊!氣氣氣氣死我了啦!!

=_=這樣子叫我如何有心情睡?滿腦子如何復仇,我一定要強調:本人是嗜血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沒什麼不對,有仇是必報的……如果可以的話………

正所謂: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定不饒人。

我覺得【得饒人處且饒人。】是偽善的,除非根本沒有踩到他,身為旁觀者當然可以講風涼話,這沒難度啊!哼!我一定報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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